如今不少小区因乱停车问题频频引发矛盾,有的甚至因此酿成刑事案件。男子方某就因停车不当与一老年邻居产生纠纷,不仅不听劝告,反而动手将对方鼻梁骨打断。近日,济南中院依法审结此案,作出了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方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7年4月28日晚,被告人方某驾车回家,看到小区内停车位已全部被占据,索性将车辆停靠在路边的一块空地。闫某见方某的车辆正好堵在自家居民楼的楼道口,感觉进出不便利,遂上前叩击车辆前盖,示意司机下车。方某下车后,二人便发生口角。闫某开骂方某年轻不懂事,方某气不过老人多事话难听,上前就推搡。60多岁的闫某在30来岁的方某面前明显处于下风,闫某见地上正好有一根竹竿,捡起来便对方某抽打。方某一把夺过竹竿,并将闫某推倒在地。闫某敌不过,找机会从地上爬起来逃走,方某继续追打。后二人被闻讯赶来的邻居拉住。经鉴定,闫某鼻梁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件庭审期间,方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原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案件宣判后,方某以自己系“正当防卫”为由提起上诉,诉请减轻量刑。济南中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方某因停车问题与闫某发生争执,后将闫某推倒在地,在闫某逃走后,方某不但不停手,反而仍继续上前追打,反映出其具有伤害的主观故意,且方某与闫某之间力量对比差距明显,方某的上述行为明显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

  (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