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收到的“通缉令”留学生收到的“通缉令”

  5月份以来,济南市发生多起针对在境外学习人员的电信诈骗警情,济南市刑警支队反诈中心的民警介绍,从他们的掌握情况来看,现已涉及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加坡三个国家,涉案金额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有的家长还遭遇了“虚拟绑架”,民警提醒各位家长遇到类似情况要不轻信、不慌张、不泄露。

  “虚拟绑架”有套路

  “大概半个月前,济南市高新分局接到一名学生家长的报警,称接到了在境外上学的孩子发来的‘绑架’的求救视频。”

  济南市刑警支队反诈中心副调研员杨玲介绍说,家长收到的信息是孩子通过微信号发过来的。“孩子在视频里说的济南话,看起来很真,家长当时就很紧张了,接着就报警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首先对此事进行分析,有很多种情况。要么这个孩子真的是遭遇到绑架了,要么就是电信诈骗。”杨玲说,经过民警的分析,电信诈骗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之后民警让家属先联系孩子在境外上学的朋友、同事。接着我们又联系了当地中国的领馆,最后终于联系到当事人。确定了这次‘绑架’,就是电信诈骗。当事人没有事,只是受到了很严重的惊吓,未造成经济损失。”

  “这就是诈骗分子利用‘虚拟绑架’进行诈骗。”杨玲说,“虚拟绑架”诈骗是指诈骗分子通过“电信诈骗”获取当事人信息和信任后,要求当事人切断手机、微信等,与家人或亲友“失联”,而通过对方提供的秘密QQ号等单线联系诈骗人。

  “诈骗分子会冒充当地的黑恶势力,欺骗、诱导或威逼当事人拍摄自己被捆绑、殴打甚至裸露的照片或视频,向家长哭诉自己被绑架等等。”杨玲说,当事人按照诈骗分子的要求拍摄视频、照片后,就会要求当事人藏匿起来、乘飞机回国或出行等,切断与父母及朋友联系。“之后诈骗分子就假冒绑匪向其家人、朋友勒索‘赎金’。”

  “我市反诈骗中心也接到好几起涉及境外上学学生被诈骗的警情,市县分局多级联动,经多方努力有些成功劝阻,但对当事人和国内家人仍造成一定的心理伤害。”

  留学生突然被“通缉”

  “犯罪分子还会利用网络技术先冒充使馆工作人员致电当事人,以有重要文件未领取或护照逾期需更新为理由,诱骗接听人提供姓名、身份证件、银行账号等信息。”杨玲说,随后将电话转接到“国内公安机关”,有的直接冒充当地警方,再转接国内警方,以当事人名下一张银行信用卡被盗用,涉嫌参与了刑事或重大经济犯罪,引导当事人登录虚假的“政府”网站查看写有当事人被通缉的信息,要求当事人配合国内公安机关调查。

  “如当事人拒绝,犯罪分子则威胁当事人将被取消在加拿大或澳大利亚的居留权、拒绝入境中国或入境后被逮捕,或逮捕其国内家人等等。”杨玲说,为证明当事人没有参与洗钱等重大案件,犯罪分子要求当事人向指定账号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汇入“保证金”、“优先调查金”等进行审查,达到诈骗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