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印发的《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下称方案)进行解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方案在陆海空间布局、行动重点、体制机制创新等层面对山东海洋强省建设绘就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到2035年基本建成海洋强省。按照国家智慧海洋规划部署,我省在全国率先提出智慧海洋突破行动,不断提高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智慧化水平。

  《方案》提出,到2022年,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海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1%以上;海洋经济新旧动能实现接续转换,海洋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左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0%左右,海洋强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到2028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3.87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左右,海洋创新动力强劲,市场主体活力充沛,海洋生态良好,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实现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的战略性转变,在海洋强国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海洋强国战略相适应,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生态优良、海洋文化先进、海洋治理高效的海洋强省。

  在行动方向上,着力构建活力海洋,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繁荣发展海洋文化;构建和谐海洋,树立大海洋、大空间、海陆一体的现代海洋思维,实现陆海协调发展;构建美丽海洋,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实现海碧物丰、岸美滩净;构建开放海洋,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建蓝色伙伴关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海洋开放合作新格局;构建幸福海洋,让人民群众共享海洋发展经济成果、生态成果、文化成果。在陆海空间布局上,树立海陆一体的国土空间思想,坚持空间布局与发展功能相统一、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强化陆海统筹,重视以海定陆,统筹海岸线、海港、海湾、海岛开发保护,加快重要港湾联动的湾区经济发展,创新海岛开发利用模式,有序延伸海洋综合开发空间纵深、推进陆海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打造“龙头引领、湾区带动、海岛协同、半岛崛起、全球拓展”的海洋强省建设总体格局。

  龙头引领方面,将发挥青岛海洋科学城、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和沿海重要中心城市综合优势,强化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蓝谷、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国际邮轮母港等平台功能,加快建设国际先进的海洋创新中心、海洋发展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海洋名城,打造海洋强省建设主引擎。湾区带动上,将以胶州湾、莱州湾保护开发为牵引,依托沿海城市、重要港口、交通干线及重大开放平台,统筹临港产业与海洋产业发展布局,构筑山东半岛沿岸两条海洋经济带。泛胶州湾黄海经济带,以胶州湾为核心区域,以青岛港、日照港、威海港为支撑,沿山东半岛南岸形成覆盖青岛、威海、日照3市及烟台市的海阳、莱阳2个县级市所属陆域与海域,重点布局海洋新兴产业、重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泛莱州湾渤海经济带,以莱州湾为核心区城,以烟合港、渤海湾港为支撑,沿山东半岛北岸形成覆盖烟台、潍坊、东营、滨州4市陆域与海域,面向渤海的海洋经济带,重点布局海洋生态渔业、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海洋新能源、高端海洋化工等产业。

  海岛协同方面,以保护为核心,强化海岛分类管理,突出主导功能,科学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优化利用有居民海岛,保护性利用无居民海岛,严格保护特殊用途海岛。充分利用海岛及邻近海域渔业、旅游、港口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等,因岛制宜发展医养结合等特色海岛生态经济,重点推进长岛及烟台岛群、威海岛群、青岛岛群、日照岛群和滨州岛群五大岛群的保护利用。半岛崛起上,将强化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基础性制度作用,覆盖全省陆域与海域,创新区域、城乡、陆海、减排节能统筹发展机制,加强沿海7市与内陆10市规划政策协同对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素市场统一开放、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将山东半岛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蓝色经济示范区和世界知名的半岛城市群,打造海洋强国战略重要支点。

  全球拓展方面,将深化与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战略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助力北极“冰上丝绸之路”开拓、南极全球治理等国家行动,积极推进大洋与极地渔业、矿产、油气等资源勘探开发,建设一批海外产业园区、综合保障基地,拓展海洋强省发展新空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王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