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0日,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贾富林,以涉嫌窝藏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宋某宁(女)。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情回顾
2017年7月16日22时许,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文化路派出所接到家住牟平区龙泉镇的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邹某于7月16日(星期日)下午在牟平区文化街道失联。
接警后,牟平公安分局立即开展工作,随即成立专门工作组,组织刑侦大队、巡警大队、网安大队及文化路派出所等单位,围绕邹某社会关系和当天可能 的行动轨迹,全力开展调查工作。
7月18日,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和缜密分析,确定邹某最后是在牟平区文化街道办事处一居民小区附近失联。通过细致现场勘查,办案民警在该小区一单元楼门通往地下室的过道内找到三滴血液斑迹,进而在一住户家的地下室发现血迹。经过DNA检验,确定血迹为邹某所留。
经缜密侦查,牟平公安分局锁定犯罪嫌疑人贾富林(男,37岁,无业,家住该居民小区)、宋海宁(女,37岁,系贾富林之妻)。7月18日晚10时许,牟平分局抓获犯罪嫌疑人宋海宁;犯罪嫌疑人贾富林在逃。
随后,牟平公安分局一方面全力审讯犯罪嫌疑人宋海宁;另一方面,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贾富林,同时下发协查通报。在对犯罪嫌疑人贾富林抓捕过程中,专案组针对其身上带钱不多、社会交往较少的特点,分析其外逃的可能性不大,遂安排警力在多个重点部位蹲点守候,并组织机动队民警在外围设伏待命。
7月20日5时许,经过专案组民警全力工作,牟平失联女孩邹某的尸体被找到。同时,为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贾富林抓获,及时消除社会治安隐患,牟平公安分局又于7月20日发出悬赏通告,征集案件线索。
7月21日零时许,办案组民警在牟平区沁水河边,通过之前开展的蹲点守候工作,将犯罪嫌疑人贾富林抓获!抓捕过程中,该犯罪嫌疑人持刀激烈反抗、暴力拒捕,警方果断开枪将其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