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潍坊8月10日讯(记者 李杨)8月10日,记者从潍坊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天然气输配气价格的通知》要求,为降低部分过高城市配气价格,经研究,决定将潍坊市城区非居民、特种行业用天然气归并为非居民用天然气,并对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进行调整。非居民、特种行业用天然气归并为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分别由3.37元/立方米、3.67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3.07元/立方米,降价幅度分别为0.3元/立方米和0.6 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销售价格为基础,在上浮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遇冬季上游供气企业调峰,门站基准价格上调,具体销售价格可再同比例上浮。对学校(含幼儿园)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用气价格仍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

  记者采访获悉,上述调整从今年8月正式执行。规定要求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努力为天然气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对这次天然气价格调整,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按照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本通知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止。潍发改物价[2015]331号文件同时废止。

  据悉,从2016年1月开始,潍坊对居民使用天然气实施阶梯价格。按照用气天数计算得出2016年1月1日之前的用量,执行2.5元/立方米;计算得出2016年1月1日之后的用量,按照阶梯气价文件执行,以公历年度为一个阶梯气价执行周期。同时,对城区供热管网未覆盖且安装壁挂炉的居民以及低保居民均采取一定的优惠措施。本次调价对油改气的出租车而言,也是一个利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