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共交通公司发布通知,称自7月10日起,将严禁携带任何液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坐公交车。6日,记者从市公共交通公司了解到,通知中所涉及的禁带液体为油、桶装水和酒类等,小型瓶装水、饮料等饮品不受影响。

  “此次严禁携带的液体,主要指的是桶装水、自灌装的山泉水,以及油类和酒类等。同时为了乘客的安全,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依然是坚决杜绝带上车的。”据市公共交通公司负责车辆安全的工作人员介绍,自10日起,凡是携带桶装水以及自灌装山泉水的,公交车驾驶员将拒绝其乘车。除此之外,公交车驾驶员将制止携带不明液体或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乘客上车。

  据市公交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携带山泉水乘坐公交车已经成了泰城的一道“特色”,大部分带山泉水坐车的乘客大多集中在每天一早,夏季尤为明显。从乘坐公交车的线路来看,天烛峰景区方向的车辆和桃花峪景区方向的车辆,如16路、19路、30路等,都是携带山泉水、桶装水上车乘客的“重灾区”,有的乘客甚至一人携带数十升山泉水上车,影响了上下车的秩序,同时占据了车上乘客的空间,在行驶过程中歪倒还容易带来危险。自10日起,凡是携带山泉水上车的市民将被拒绝上车,而携带瓶装水、饮料乘客,则不受影响。(中华泰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