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公积金网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同城转移业务,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17年6月1日起简化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一、取消公积金提取业务单位审核盖章环节,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不再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二、公积金缴存单位管理人员可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www.gjj.gov.cn)“网上大厅单位业务入口”登录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查询业务”菜单, 查询打印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三、职工办理公积金同城个人账户转移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不再要求转出单位加盖公章。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5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