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5月10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改善村镇人居环境,加强村镇建设和保护,2017年山东省级财政及时拨付资金3430万元,按照每个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标准,对省级评选公布的第四批30个美丽宜居小镇、100个传统村落、53个美丽宜居村庄进行奖补,由村镇统筹用于编制建设规划和保护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历史遗存修复等。

  自2014年以来,省级财政已累计拨付资金2.54亿元,支持全省364个美丽宜居村镇建设,36个国家级和404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着力提升村镇“颜值”,留住村民“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