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就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印发通知,从制度方面为孩子们织了一张保护网。根据通知规定,学校、村(居)委会等及其工作人员如果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果隐瞒不报,将被严肃追责。
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将追责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山东留守儿童数量已超过85万人。在济南,也有大量农村儿童留守家乡,一农村幼儿园留守儿童数量甚至达到八成以上。因为没有父母照料,留守儿童的生存境况让人担忧。
此次,济南在通知中提出,父母外出务工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有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出现不满16周岁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的情况。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若不履行监护职责,村(居)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将及时进行劝诫、纠正,若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还将追究其责任。
外出打工把孩子留在家里,大多都是生活所迫。对此,济南提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无力支付监护报酬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可给予适当补助,已解决这些家庭的困难。
济南还将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力争实现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儿童全部住校,让孩子们在学校得到良好的照顾。并且,探索“类家庭”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模式,让农村留守儿童感受到家庭温暖。
发现留守儿童独居,须第一时间上报
今年下半年,济南会对全市的留守儿童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孩子们的情况,以便对其进行帮助。
除此之外,在日常的保护机制方面,济南将实行强制报告制度,制度执行之后,学校、幼儿园、村(居)委会、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如果未履行报告义务,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严肃追责。另外,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不仅如此,济南还要求乡镇政府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会同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并在村(居)委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享受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条件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应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一旦虐待留守儿童,将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虽然有的孩子有监护人监护,但也有可能遭受到虐待或者不能受到尽心的照顾。对此,通知也明确,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依法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正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委会、县(市)区民政部门等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留守儿童因为父母不在身边,很容易出现心理问题。为此,济南会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力度,到2017年底,济南全市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配备1名心理辅导教师或接受过心理健康指导培训的兼职教师。学校应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雅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