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谢先生登录济南停车公众账号查询停车费,发现十多笔欠款,一共欠款119元。谢先生说,他身边不少朋友都反映有这类问题。
“我是在9月3日下载了APP。”郭先生说,他查询后发现自己有22笔欠款,一共511元,其中8月13日的一笔欠款是76元,查询的结果让他感觉不可思议。郭先生称,由于小区停车位比较紧张,他就把面包车停在高架桥下的停车位上,以前没有人收停车费。郭先生9月7日到在槐荫交警大队办公的槐荫区停车运营公司进行核实。工作人员在现场拍摄的照片证实了他曾在纬六路停车路上停车,清楚地记录了车辆驶入和驶离的时间。
记者调查了解到,谢先生与郭先生查询到9月1日之前的欠款并非个案,郑女士在济南停车微信平台输入个人车牌号后,显示8月5日13:50-8月6日7:50有停车欠费记录19元,未显示在何处停车。“济南是9月1日开始实施停车费电子支付的,为啥能查询到9月1日之前的欠款?”郑女士问。
在郭先生的22笔欠费中,有20笔欠费是9月1日之前的。7日上午,记者跟随郭先生来到槐荫区停车运营公司在槐荫区交警大队设立的办公室,一名刘姓的工作人员称,虽然济南市于9月1日开始实施停车费电子支付,但是原来的收费员在7月份就开始使用PDA系统给停在泊位上的车拍照,这些照片上传至停车费电子支付系统。郭先生称补缴欠款。
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槐荫区运管办,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将通过短信平台、张贴收费通知单等形式告知车主,进一步完善停车费电子支付系统。
(生活日报见习记者 程凌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