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与相关银行金融机构认真筹备、精心部署、密切配合,8月30日,山东省成功发行第二批定向承销置换债券,单日单笔总额达969.6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67.57亿元,专项债券502.12亿元,创山东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以来规模之最。
本次置换债券的发行具有存量债务定向置换规模大、未到期债务提前置换多、各级利息负担明显减轻等特点。
本次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置换债券,全部用于置换新预算法实施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或其平台公司举借的银行贷款债务,共涉及29家银行、3000多笔贷款。其中,定向置换金额较大的国开行、农发行、建行等,定向置换额均在150亿元以上。
此次定向承销,置换的存量政府债务涉及多个年度,多数为2017年及以后年度到期债务。其中:2016年到期的银行贷款仅为28亿元,2017年到期489亿元,2018年到期168亿元,201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285亿元。随着非债券形式政府债务的逐步置换,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得到提升,风险进一步缓释。
此次置换的存量债务,原贷款合同利率约为6.5%,定向承销加权平均利率仅为3.01%,每年可节约利息支出约35亿元,极大降低了各级政府融资成本,使地方财政可以腾出更多财力支持民生社会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