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维修方与产权单位各执一词,管理权划分如何才能更清晰
8月5日,记者再次来到泰山路8号附近,看到温女士发生意外的现场现在已经被蓝色的铁板围挡起来,里面有工人和工程设备正在施工,地面目前被挖出了一个深四五米,宽三四米的大坑。据工地上的施工负责人说,他们正在抢修污水管道。
起初,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工程人员被安排到这里抢修污水管道,但并没有说明是受谁的委托指派。到了中午,记者再次遇到施工负责人,这时他又说工程队是受烟台开发区市政环卫处的委托前来施工。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工程人员挖开地面后发现地下的一处污水管道存在漏点,目前正在抢修。
由于现在的施工现场恰好与温女士发生意外事故的地方属同一区域,那么地下的污水管泄露与7月29日晚的地面下陷有没有直接的关联?被抢修的污水管属于何种性质?属于市政管网还是附近楼房的配套设施?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烟台开发区市政环卫处市政管理科了解情况。
“这个地方不属于环卫处的管辖。我们环卫处负责的是什么?公共区域、道路这个你看人行道、快车道、道班这个是咱们负责的。他那个属于有个绿化带,是个物业管理范围。” 烟台开发区市政环卫处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发生地面下陷的区域已经其地下的污水管网并不在其管理范围内。
烟台开发区市政环卫处方面认为,发生下陷的区域属于泰山路8号产权单位的门前五包管理范围,事故责任应当由产权单位承担。记者随后几经辗转找到了泰山路8号楼的产权单位之一山东黄金电器公司了解情况。而对方则表示并不知道门前五包所指的是哪些管理内容。
“这么多年,没有哪个部门或者哪个人来告诉我们门前五包都包含哪些内容,另外,我们楼前的停车位还有绿化带以及人行道板都不是我们产权单位划定设计的,我们不应当承担这个意外事故的责任。”
黄金电器公司的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初楼前的绿化带、人行道以及停车位都不是他们设计划定的,现在停车位出现地面下陷的责任自然也不应当由产权单位承担。
地面塌陷虽然事发偶然,其原因现在有着很多的猜测和不确定性。但如果涉事各方的应急预案、设施维护、事后问责等措施能够到位,管理范围更加明晰,而不是互相推卸责任,则可将让这种突发的危害降到最低。任何一个公共设施的设置,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城市让人们的生活更美好,首先就要彻底消除人们对意外的恐惧。
(来源: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