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9
潍坊市寒亭区农机局原局长王以栋
玩忽职守、受贿、贪污案
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12年,王以栋在担任寒亭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与农机补贴领导小组成员期间,在开展农机补贴工作中,未及时组织落实对农机经销商供货全程监督的操作规定,针对工作人员提出的人员不够、监管无法到位等问题,未采取任何措施,导致农机经销商非法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79.7万余元。此外,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王以栋多次收受、索取农机经销商贿赂共计21.3万元,并为农机经销商谋取利益;2013年,贪污单位公款5.5万元。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王以栋有期徒刑十三年。
评析: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三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基层农机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国家专项补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但该案中王以栋利用管理农机补贴资金的职权,向农机经销商违法收受、索取贿赂,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农机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失于监管,导致购机农户未真正享受到国家补贴政策带来的实惠。通过对该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农机系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促进发案单位加强农机补贴监管,确保了农机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
典型案例10
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
副站长刘峰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13年10月,刘峰在担任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副站长、济南市方圆食品厂驻厂检疫员期间,非法收受该厂厂长所送财物,在负责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中发现部分生猪沙丁胺醇(瘦肉精)呈阳性,但其不履行检验、检疫的监管职责,未将抽检的结果报告长清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仍加盖动物制品验讫章,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致使大量有毒、有害猪肉流入市场。法院以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刘峰有期徒刑四年。
评析:近年来,瘦肉精、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刘峰作为检疫人员,置人民群众健康于不顾,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导致大量注射过瘦肉精的生猪肉流向市场,给群众健康安全带来危害,事件曝光后,迅速被多家媒体网站报道转载,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依法查办食品安全问题背后的渎职犯罪,并向发案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了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