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波法院
“这也不能怪他(聂学生),毕竟我们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张焕枝说。
在此后的二十多年,张焕枝不但要撑起这个已经破碎的家,更要为了儿子去奔波。
她回忆说,一开始申诉时,手上什么证据都没有,只是觉得儿子不可能杀人。因为没有判决书也没有证据,她最终连法院的门都进不去。
之后,在代理律师的帮助下,她才从受害人家属手中,复印了一份“聂案”的判决书,开始拿着这份复印的“判决书”“跑”法院。
“我每个月都去两三回河北省高院,见到法官才回来。”张焕枝说,为了能够尽早见到法官,她当天一大早就要从家里出发,然后转两趟公交车,到河北省高院,向“聂案”的法官申诉,要求重审“聂案”。
但结果往往是,早早赶到法院的张焕枝,并不可能马上就见到法官。“有时候等了一天都见不到。”张焕枝说,她只好在法院下班之后,再转两趟公交车回到家里,给偏瘫的聂学生做饭,第二天再去法院。
“一直见到法官为止。”她回忆说,但是,就算见到了法官,往往是几句话就被“打发”走了。“法官总说,我们了解到这个情况了,会处理的。”张焕枝说,这么多年来,法官都是这几句话。
最终,张焕枝决定到北京的最高院去申诉。
北京申诉
到北京去申诉,成为张焕枝新的希望。她介绍说,当时最高院每两个月都会接受一次全国各地的申诉,她只要经济条件允许,都会去北京。“一年最多去了六次。”到300公里外的北京,张焕枝每次都是独自一人前往。坐火车,坐汽车,到最高院拿号,然后等待。
“原来除了家里种了一点地,就是靠聂学生的每月2000元左右的退休金生活。”张焕枝说,她和聂学生都有严重的高血压,每天的降压药必不可少,因此,除去每个月要花1500元左右买药,剩下的就是生活费,和她每次前往北京申诉的路费。
她告诉记者,到了北京并不是当天就能够取到号的,“毕竟全国那么多人都去。”
此外,在等待的过程中,她不敢多花一分钱。“我每次去,都是住15元~20元一晚的小旅店,一个屋里有六个人,就只有一个暖壶,一个洗脸盆。”
“当时心里都是儿子的事,根本吃不下饭,有一口汤喝就算吃饭了。”张焕枝说。渴望平静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从这时开始,张焕枝才结束了多年前往北京申诉的行程。
此后,“聂案”还经历了山东省高院四次延期。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在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查。
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同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决定提审本案。
她说,在儿子的事情“有了结果”之后,她决定和老伴一起平平淡淡地生活,“我们都已经73岁了。” 凶手 “我杀人偿命”
2005年,王书金在河南荥阳主动交代了“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早在1995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凶手”聂树斌已经被枪毙。
“一案两凶”的纠葛,至此开始。
“摧花狂魔”
在王书金供述曾强奸多名妇女并杀死4人之后,他就被冠以了“摧花狂魔”的称号。
1967年,王书金出生在河北省广平县一个普通农民的家庭中。兄弟姐妹颇多,没有人注意到这个有些木讷的人。
1982年,14岁的王书金犯下第一起案件,强奸了一名8岁的幼女。因年龄尚小未追究刑事责任,他成了广平县第一个被送往河北唐山少管所的少年。
此后,王书金更是“劣迹斑斑”,连家里人都“难以启齿”。1995年,在犯了最后一起案件之后,王书金就彻底消失在人们的视野当中。
“王书金没上过学,没有文化,只能在窑厂干苦力活。”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向记者描述,王书金1995年潜逃之前,在村里已经通过“换亲”“娶”(并未领结婚证)了一个妻子,并生了孩子。
在1995年10月,王书金所在的南寺郎固村发现一具女尸,而村内的王书金也“不见踪影”,王书金因此也被列为了公安网上在逃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直到2005年1月18日,在河南荥阳索河路派出所,一个自称“王永军”的男子出现。
通过排查,这名自称“王永军”的男子,正是10年前在逃通缉的“王书金”。
而经过对其审讯,王书金供述了自己在老家广平、石家庄等地,共强奸多人,并杀害了4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庄警方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