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4月29日,山东省德州市纪委通报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分别为:
禹城市房寺镇石门管区书记陈志峰、工作人员杨卫海,南店管区书记谭兴华、工作人员王洪杰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中午,陈志峰、杨卫海、谭兴华、王洪杰接受南店管区桥头孙村党支部书记孙某某个人宴请,其中陈志峰、谭兴华、王洪杰三人饮酒。禹城市纪委分别给予陈志峰、谭兴华、王洪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杨卫海党内警告处分。
乐陵市丁坞镇中学校长王宝坤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
2015年10月24日,王宝坤违规为女儿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因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乐陵市纪委给予王宝坤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宁津县津城街道办事处张万村党支部书记张志勇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
2015年12月,张志勇未如实向组织报告,采取分期、分批、不同地点宴请方式,为儿子举办婚宴,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宁津县纪委给予张志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齐河县畜牧兽医局党总支书记、局长王宗财违规借用车辆并在局机关报销相关费用问题。
2013年10月至2016年2月,王宗财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并将车辆使用费12932.36元在局机关报销。因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齐河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宗财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庆云县供水公司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6年2月6日,经庆云县供水公司班子研究,将2015年乡村供水管网改造中替换的旧管道变卖款52000元以“安全奖”名义向企业部分工作人员发放。调查期间,违规发放资金已退回。庆云县供水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张苏岭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因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庆云县纪委给予张苏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5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严守党纪红线,杜绝“节日腐败”。“五一”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节日期间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节点,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零容忍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