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4月28日讯(记者 王亚男 通讯员 曲文政 孙久植)近日,济南长清一男子因利用网络非法观看和下载暴恐音视频,违反了2016年1月1日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被警方依法行政拘。这也成为济南涉恐第一案。今天上午,该案件在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以下简称分局)进行通报。
据悉,4月21日分局接相关线索,城关派出所辖区有人利用网络非法观看和下载暴恐音视频,存在涉恐隐患。
接报后,分局立即启动反恐联动机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各部门联动配合,迅速锁定涉恐嫌疑人,将嫌疑人王某峰抓获。
经审查,王某峰交待自去年2月以来,因为单身,在家无聊,觉得境外恐怖视频比较刺激,就通过相关网站上的帖子和电视新闻对ISIS恐怖事件的报道,对暴恐音视频产生好奇心理,为个人寻求刺激、缓解压力,多次通过百度搜索并非法登陆境外网站,观看并下载割头、ISIS打仗场面等涉暴恐音视频,仅4月2日至7日,该王就先后5次访问境外涉恐网站,观看暴恐音视频4部的违法事实。
鉴于王某峰的行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之二项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案是济南公安机关侦办的第一起违反反恐法的案件,王某峰是济南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的第一人。再此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任何观看和下载涉恐音视频都是违法行为。
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法律条文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