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公车监管?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
●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记者了解到,济南将加强公务用车监督检查,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