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广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创新财政支出方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日前,山东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对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做出全面具体规定,为深入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建立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依据。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办公室主任李一三告诉记者,政府购买服务是新时期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的根本要求,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如何尽快推广和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如何调动政府职能部门开展购买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如何与政府公共服务政策目标和改革事项搞好衔接、如何处理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的关系等,是当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面临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山东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探索研究,出台了《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妥善处理好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落地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