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东营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胜利第五中学原校长、党总支原书记井文科违规操办婚宴、私设“小金库”和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党委、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分别给予井文科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设计研究院王爱清违规操办婚宴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王爱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责令利用工作时间参与操办婚宴的3名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

  3、市自来水公司侯法孔公车私用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将侯法孔予以辞退,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4、东营区文汇街道党工委委员、综治办主任朱国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东营区纪委给予朱国华党内警告处分。

  5、利津县陈庄镇政府王月江公车私用问题。利津县陈庄镇党委给予王月江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推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福利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原文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