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济南将于20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并制定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实施细则》。细则将于2015年7月20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

  此项业务开通后,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有了冲还贷业务,将改变“先还钱再提钱”的原有流程。举例说明,王先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8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偿还满一年,每年还款2万元。有了冲还贷业务,王先生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6万元直接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10月31日为该项业务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冲还贷业务需实行网上预约办理,而且不能在所申请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办理。试运行结束后,市民在工作日内便可直接到提取服务网点办理冲还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