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空气生态补偿扩至“市对县” 新增一大批监测站点
本报济南6月5日讯“据我了解,全省17市中,多数城市已经参照省里的做法,建立了对其县市区的空气质量改善的评估考核、生态补偿机制。”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3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在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这一做法把空气质量改善的责任进行了层层分解;同时,各市对县市区考核,在原有省级140余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大批监测站点,拓展、扩大了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范围,有利于更加均衡地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改善。
“这也表明,大家对这个机制的效果是比较认可的。”张波说。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是山东的一项创新探索,为了易于操作,主要是要求各市与自身相比,考核绝对量,尽可能地规避由于各市人口规模、经济社会情况、地域特点等影响因素造成的考核不公平和可操作性差等缺点,突出了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刚性约束。目前,共计7029万元的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已兑现到17市。
建立这样一个机制,很重要的一个出发点就是改善环保工作统筹性和权威性的不足。“环保工作散落在各行各业各级,单靠环保部门做不好环保工作。现在看,这一机制很有效地调动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张波说,省里对17市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出台后,各市积极响应,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机制的导向性作用凸显。“有的市专门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多个部门在一个大办公室里同时办公,有什么问题现场调度。”
张波还表示,今年1-5月份,山东空气质量同比已经有了比较明显的改善,PM2.5改善应该在10%以上,在全国也是比较突出的。他认为,对大气污染防治要持谨慎乐观的态度,乐观就是坚信这件事我们能办成,谨慎就是大气污染防治任重道远,既要打攻坚战,也要打持久战。“昨天,环保部发布了全国环境公报,仅有3个城市达标,济南位列空气质量较差的10个城市之中,即使我省的沿海城市,也没有进入空气质量较好的前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