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综合资讯>正文

山东率先细化庭审旁听制 可凭有效证件自由旁听

A-A+2014年4月23日09:26中国新闻网评论

  原标题:济南中院《庭审旁听办法》今起试行中外公民均可凭有效证件自由旁听

  中新网山东频道济南4月2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正式公布试行《庭审旁听办法》。办法规定,凡该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案件,一律允许公民自由旁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规定办理。

  济南中院副院长刘延杰表示,《庭审旁听办法》进一步扩大旁听范围。在庭审公开的案件范围上,规定本院一切审判活动,除法律规定不公开的外,一律公开进行。除精神病人、醉酒的人、未经本院批准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之外,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凭有效证件,都可旁听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

  刘延杰说:“《庭审旁听办法》的主要目的,是畅通公开渠道,方便公民自由旁听庭审。中院出台这个办法,是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一步落到实处,是对原有审判公开措施的深化和拓展,使相关规定和措施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有操作性,从而进一步畅通公民自由旁听庭审的渠道,充分发挥庭审公开的积极作用,切实让旁听庭审成为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

  “在这附近住了几十年,今天第一次来旁听。”家住济南市馆驿街的济南市民程建秋今天旁听了一桩民事案件,“感觉不错”。她向记者展示了今天领到的济南中院《庭审旁听证》、《庭审旁听指南》和《旁听意见征询表》说:“以前太麻烦了,今天就拿着身份证登个记,几分钟就能领到旁听证。以前总是觉得法院太庄严神秘,今天旁听过才知道,法官审案是非常严谨的,比我们考虑得周密多了。旁听让我们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也消除了以前对法官的误解。”

  济南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张艳认为,《庭审旁听办法》对法官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公民的直接监督下,法官必须勤于钻研业务,牢记身上使命,一丝不苟判案,让公民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张艳说:“非常欢迎公民多来法庭旁听,这是最直观有效的普法宣传,也能帮助公民了解法官的工作,消除一些误会,更有利于判决的执行。”

  济南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志忠介绍说,公民参与庭审有多种渠道,只要按照程序申请,在旁听席位数量足够情况下都会得到允许。公民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就可以直接到济南中院申请旁听庭审,也可以通过济南中院官方网站、法院民生热线进行旁听预约,就像购买火车票一样简便。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