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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店主半月虚充1200余万话费获刑5年

A-A+2014年4月20日12:59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重庆4月20日专电(记者朱薇) 重庆一淘宝卖家利用某移动通信公司官网系统漏洞,短短半个月内非法充值话费达1200余万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进行终审宣判,淘宝卖家黄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退赔30余万元,并处罚金2万元。

  经法院查明,黄某自2006年起在淘宝网上经营SIM卡及话费业务。2011年9月底,黄某在某移动通信公司官方网站上,将话费通过“家庭账户”业务转账到家庭账户时,发现其官网上的“家庭账户”业务存在系统漏洞。随后,黄某利用该漏洞,进行重复转账操作,使其持有的SIM卡中话费共计虚增1210万元,黄某将其中41万元话费转账到接收话费手机号码,并经银行转账、淘宝网支付宝支付资金或现金交易等方式卖给罗某、朱某、吴某、梁某等人。

  2011年10月中旬,某移动公司重庆有限公司发现有客户通过“家庭账户”业务转账系统恶意套取话费后,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11年10月31日,公安机关将黄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扣押了270张SIM卡,移动公司从其中的118张SIM卡中冻结话费1167万元,另冻结了黄某销售给罗某、朱某、吴某的SIM卡中话费共计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发现的漏洞,非法使其持有的手机卡话费成倍增加,并将虚增的手机话费销售给他人,造成移动公司电信资费实际损失共计30.3万余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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