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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镇政府3年向猪蹄店打70万白条 书记道歉

A-A+2014年4月14日15:09人民网评论

  原标题:中纪委通报河南一镇政府3年向猪蹄店打70万白条

  人民网北京4月14日电今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周来查处的220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被通报的案件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办喜宴等,其中包括曾备受媒体关注的河南襄城县王洛镇政府3年给猪蹄店打数百张接待费白条一案。

  通报称,2013年10月24日,网络曝光“王洛镇政府三年打70万白条,饭店老板挂横幅讨债”问题。经查,2007年至2013年2月,王洛镇政府累计赊欠耿伟杰红烧猪蹄店餐费70.05万元。特别是2011年11月许昌市推行“公务灶”制度后,王洛镇政府仍然在该饭店进行公务接待265次共计15.06万元。

  根据查明事实,许昌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王洛镇原党委书记闫遂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襄城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洛镇党委书记韩军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县委免去其王洛镇党委书记职务;分别给予王洛镇镇长刘会川、原镇长韩克亮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王洛镇原纪委书记马东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洛镇原副科级组织员罗国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洛镇财税所所长耿战生行政记过处分。

  据悉,2013年11月25日,王洛镇党委书记韩军红带队,已将政府筹集的70万现金还给猪蹄店老板,并向店老板耿伟杰道歉。目前,该镇涉事的多位领导干部已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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