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淄博:燃煤企业排放浓度超标3倍将受行政处罚
随着雾霾天气的增多和空气污染指数的频繁“爆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问题已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淄博市积极探索十面“霾”伏突围之路。
淄博市坚持用环保手段倒逼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家及山东省新出台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全市总量减排工作要求,出台了重点燃煤企业最严治污令,决定利用5个月时间,对全市热电、钢铁、焦化、水泥、建陶等重点燃煤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限期治理期间,如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限期治理标准3倍以上的,环保部门将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要求其停产治理。对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将一律实施停产治理。
为破解治污瓶颈,淄博市掀起了一场“能源革命”。在相继建成中石油沧淄天然气管线、中石化济青管线等气源的基础上,紧紧抓住途经辖区的泰安—青岛—威海天然气管线建设机遇,引进天然气,对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实施天然气置换,推进建材、陶瓷等行业及城市燃煤设施的能源替代改造。
目前,中石油泰青威天然气专线淄博段建设已顺利完成,工程一期年供气量可达20亿立方米, 有2500余处直燃煤饮食灶、136台锅炉、300余家企业受益,对于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促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PM2.5和化工异味的另一“元凶”。淄博市按照一企一策、一点一策原则,采用光氧催化治理、低温等离子治理等新技术,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十一大类典型行业的782家重点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2013年,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5次环保专项行动,累计检查化工等各类企业120余家,发现问题企业31家,依法关停取缔了3家无环保手续企业,对3家问题较严重的企业实施了停产整改,对25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
此外,淄博市还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在划定区域实行高污染车辆限行禁行的同时,积极鼓励市民主动淘汰“黄标车”。据统计,目前全市“黄标车”保有量约6.6万辆,10%左右严重超标车辆的排气污染物约占整个地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总量的60%~70%。为此,淄博市专门出台了《淄博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补贴政策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四个时段对自愿提前淘汰“黄标车”并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市民,给予差别化资金补贴。 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