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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十条”再征意见:不留作业改为减少作业

A-A+2013年9月6日10:39半岛都市报评论

  本报9月5日讯(记者 单俊楠见习记者 朱薪雨 ) 5日,教育部再次发布《减负十条》(2013年9月4日征求意见稿),这是继8月22日发布《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2013年8月21日征求意见稿)后,再次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原征求意见稿中“小学生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被修改为“减少作业”,即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

  据教育部发布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启事中称,《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自8月22日至 2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工作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继续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并于9月18日前反馈。

  记者对比前后两版征求意见稿后发现,此前备受关注的第四条“不留作业”,将“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 。积极与家长、社会资源单位联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修改为“减少作业。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要积极与家长互动,指导好学生的课外活动”。

  同时,第一条“阳光入学”的内容,增加了利用“公告”的方式 ,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同时将“积极推行统一的网上报名招生”改为“积极推行网上报名招生”。

  此前,原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规范考试”中提到,“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而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将“外语”从统考中去除,且该条内容变为第六条。而将原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九条“每天锻炼1小时”,提至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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