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起实施,专家称在于提醒子女多关心父母,老人们说不要刻意执行标准。
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的生活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起正式实施。值得一提的是,将子女“常回家看看”列入法规。
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许多市民表示,这对道德起到一种引导和匡正作用;亦有不少市民称不该用法律勒索道德,立法过于苛刻。据新浪网调查显示,55.1%网友表示支持,认为可督促人们多陪伴老人,体现了对老人的精神关怀。
正方 做子女的要常回家看看
在新浪微博上,有网友说: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生养孩子不容易。父母老了,孩子却不闻不问,这样的不孝子女就该受到法律制裁。
许多网友纷纷表示,把子女常回家探望父母列入法规是有必要的。
2010年11月25日,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审理83岁老父状告6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一案。老人称不差钱,就是孤独、寂寞,仅要求6名子女每周至少回家探望1次。6名子女当庭表示,不管法院判决结果如何,一定会经常回家看看。市民李大爷经常读书看报,他举出上述的例子,对记者说,非常赞成这个条例。
“以前,四五个孩子,总有一个孝顺的会回家陪陪父母。现在,独生子女占多数,孩子不回家父母会非常寂寞。而且,现在很多子女并不愿意赡养父母,逃避责任,而年迈的父母又能依靠谁呢?孝敬父母一直以来是中国的美德,但这种美德快没有了,所及需要法律来规范。” 李大爷说。
反方 “常回家看看”难以界定
“子女如果孝顺,回家看望父母还需用法律来规范吗?”“立法后就能保证子女常回家陪父母吗?”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市民李先生如此反问。
“常回家看看”无法界定,什么叫“常”?一周一次?一月一次?什么叫“看看”?买点水果往家里一扔、拿一沓钱往床头一撂就走?还是和父母亲家长里短柴米油盐地唠叨到半夜?这种形式的常回家看看,难道就是对老人的精神慰藉?网友“冰火两重天”表示质疑。
“‘经常’该怎么界定呢?要是时间太短的话,那全国多少子女都违法了啊!”市民林女士说道,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生活、工作环境不同,没法从法律上合理地制定时间界限来规定子女回家看望或问候老人。
九江论坛上有一位网友说:孝心是存在于心,而不是表现于行。真正孝顺的人,你不立法,他也要孝敬父母,颐养天年;不孝顺的人,你立法了,他也只不过人前做做样子,而这种装出来的东西,又有什么价值?没必要用立法手段来大费周章。
父母说 把我们放心里就是孝
作为父母,又是怎么看待“不常回家看看”违法这件事?昨日,记者采访了部分50岁以上的老人。
家住东城,54岁的李女士说:“经常带着爱人、子女回家是孝顺的表现,给父母每个星期打电话也是孝顺,只要把父母放在心里就行。做好自己的事,平平安安的,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孝顺。”
市民张先生在莞城一家公司工作,一年中只有春节才能回东北老家呆三四天,对此,张先生的母亲刘女士说:“今年孩子结婚后要我搬过去住,我没答应,一是住不惯,二是不想给孩子添麻烦。虽然他不经常回来,但总是给我零花钱,我觉得孩子很孝顺。”刘女士并没对儿子有任何不满。
在采访中,很多老人向记者表示,因为各种原因,对于常回家看看,子女们有的能做到,有的做不到,子女也不要刻意去执行标准。“只要孩子们好好工作,平平安安,我们就心满意足,不会强求孩子的回报。”
提醒子女多关心父母
部门声音
市民政局老龄办副主任李玉珍认为,“不常回家看看”就违法其实没必要。
“南方、北方的老年人喜好肯定不同,各地都有自己的生活习惯、消费习惯,尽自己所能满足老人的要求就是孝,心里头有父母就是孝。”李玉珍说,“有些孩子确实忙,离家又远,不能常回家陪父母,但每周都给父母打电话,这也是孝顺。”
李玉珍说,新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意义在于提醒子女们,再忙也要记得多关心父母,多和父母沟通。如果实在太忙,不能经常回家,那也要多打电话。
律师解读
指导意义大于约束力
如果儿女经常不回家探望或者问候,父母们是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精神权益呢?记者在南城石竹新花园、中信新天地等小区,随机采访了10位老人。“儿女不经常回家看我,这就犯法啦?等会儿我就打电话给我儿子,看他怎么说。”在石竹新花园大树下乘凉的刘奶奶笑着说,旁边的几位老人也跟着起哄。
不过,受访老人纷纷表示,儿女不常回家是因为工作忙,并非不孝。“不可能真告到法院。”
“常回家看看”入法,意义何在?对此,广东达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洪辉说,指导意义大于实际约束力,相关法规并未说明如果违反会遭受怎样的法律责任。虽然老年人可凭此法条起诉,但因实际操作性不强,“常回家看看”入法最大的目的是指导人们正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