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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我国每年20万儿童失踪 公安部回应称严重失实

A-A+2013年6月4日10:23法制日报评论

  网言网语

  “按照不同的统计数字,中国每年失踪儿童不完全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的大概只占0.1%。专家称,司法事务中绝大部分收买人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被追究也是比较轻微的行政处罚,惩罚性荡然无存,犯罪成本很低。”

  □网闻寻真

  本报记者邢东伟余飞

  6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按照不同的统计数字,中国每年失踪儿童不完全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的大概只占0.1%。专家称,司法事务中绝大部分收买人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被追究也是比较轻微的行政处罚,惩罚性荡然无存,犯罪成本很低”。

  这一说法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一时间,内容涉及“每年有20万儿童失踪”的帖子、评论充斥网络。“每年有20万儿童失踪”这一说法是否属实?《法制日报》记者今日电话联系了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以辨真伪。

  陈士渠告诉记者,此前,他已通过其微博对“每年有20万儿童失踪”一说进行辟谣。

  记者查询陈士渠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发现陈士渠已就这一传言发布多条微博:“这些数字纯属谣传。目前儿童失踪被拐基本都发微博,会有网友立刻转发给我,看看我的微博,发案很少。媒体发布数字应先核实真伪”,“尤其是近年严打之下,发案很少”,“数字严重失实”。

  陈士渠在回复一名网友的微博时还提到:“中国2011年出生人口是1600万,按照媒体所称的统计数据每年20万,那就占到每年新生人口的1.25%,随便挑几个小学问问,他们学校有多少人被拐了,都知道这数字严重失实。”

  本报北京6月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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