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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足协要让合同造假者付出昂贵代价

A-A+2014年4月10日18:04人民日报评论

  青岛中能[微博]球员刘健转投广州恒大[微博]的纠纷已持续百日,依然纷纷扰扰,各执一词。中国足协在处理此事时,表现出的态度优柔寡断,缺乏原则和魄力,难下定论,更难开罚单。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场争斗的结果已经诚如很多媒体所言:难有真正的赢家。

  在刘健之前,阴阳合同的事例并不鲜见,在职业联赛初期,为了限制球员转会和收入,中国足协出台过一些违反市场规律的规定,时至今日,仍被一些俱乐部“钻空子”,使得这些规定的负面影响仍然存在。在球员与俱乐部的关系上,依然严重不对等。球员常常处于弱势,而且缺乏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往往只顾眼前利益。只有遇到欠薪、转会等纠纷时,才想起用合同捍卫自己的权益,但常会成为吃亏的一方。

  如今,中超在俱乐部投入和球员身价上都在与国际接轨,但在转会市场的规范性上,却始终无法向国际看齐。国际足联在球员转会问题上有明确规定,球员国际转会合同须有国际足联认证的经纪人(具有相关律师牌照)参与才算生效。无论是球员或者俱乐部,一旦被证实在转会时弄虚作假,将面临国际足联的重罚。相比之下,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球员在转会时往往没有经纪人或者律师协助。在足球产业分工愈发细化的大趋势下,我国在这一方面的配套显然还难以匹配。

  一份阴阳合同,揭示出俱乐部诚信和契约精神的缺失,显露出球员经纪人与经纪行为的不足,更反映出中国职业联赛转会管理的滞后。中国足协虽然可以将刘健转会纠纷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以妥善解决并由此建章立制,类似的纠纷与案例还会出现,从而羁绊中国职业联赛健康发展的脚步。

  从积极的角度看,刘健转会纠纷对于中超转会市场走向规范是一个契机。因为,任何法规都是在一次又一次典型案件发生后而逐渐完善的。刘健转会纠纷根源在于“体育合同”缺乏明确的法律解释,通过处理此案,可以让日后的相关规定更具体,尽量减少模糊地带。同时,中国足协应当尽快拟定行业法规,消灭所谓“阴阳合同”的生存空间,至少要让“造假者”付出昂贵的代价。

  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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