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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不能用生命为行政工作的失误买单

A-A+2013年12月24日15:29北京青年报评论

  今日社评 本报评论员 张天蔚

  “或许在刚性的行政思维下,非法生育行为必须受到惩罚,但当惩罚的强力落到孩子身上时,实际受到伤害的却是弱小的生命和脆弱的心灵,进而惩罚和伤害的是社会,是人心。”

  日前有媒体报道,广西武鸣县一对夫妇罗某某与唐某某,于今年6月向当地计生部门申请《二孩生育证》并获批,其后唐某某顺利怀孕。但数月之后,计生部门却发现自己的工作“失误”,罗某某夫妇并不符合于2012年修改后的相关规定,不具备生育二孩的资格。计生部门遂动员罗某某夫妇“采取补救措施”。而据罗某某表示,所谓“补救措施”,其实就是人工流产或引产手术。

  目前据媒体在采访中所掌握的信息,罗某某夫妇与当地计生部门的矛盾,似乎主要集中在如果唐某某施行流产或引产手术,他们夫妇能否获得相应的赔偿。当地计生部门表示“没有程序,也没有考虑”,罗某某则表示,如果通过协商得不到满意处理,他只有依法起诉。

  但舆论所关注的焦点,却在于这个尚未降生就历经波折的小生命,能否不被人为阻断而顺利来到人间。

  罗某某夫妇准备生育二孩之前,便遵章申请“生育证”并顺利获批,当属遵章守法的模范公民。从开始着床孕育的那一刻起,直到计生部门发现自己的工作失误,唐某某腹中的胎儿也具有“合法”的身份。仅仅因为计生部门发现了自己的一桩失误,这个胎儿的生命就要被当做一个“错误”而被人为终止,无论如何都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受精胚胎发育到什么程度,就可以将其视为一条生命,一向存在争论。人工流产手术在大多数国家合法,间接证明在一定的发育时间之内,胚胎并不被认为是具有法律权利的生命。但是就唐某某腹中的胎儿而言,从“获准”怀孕到现在已经数月时间,即使胎儿仍然不被认为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生命权,但从普遍的人伦情感而言,人们已经开始像关注一个“孩子”那样,关注他(或她)的命运。在某家网站的相关报道后,6000多条评论中,无一不是对当地计生部门粗暴做法的批评,和要求把孩子“生下来”的呼吁。如此一致的意见,在以往的新闻点评中几乎绝无仅有,也可以看出公众在这个问题上具有多么鲜明而一致的意见。

  经过这么多年的宣传和落实,计划生育的伟大意义已经无需再次论证。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计生部门的权威性,也始终是计生部门不断强调的重中之重。但是,计划生育政策再严肃,计生部门的权威再重要,也必须在某些特殊的时刻表现出谦抑和变通的一面。而在诸多应该从权的因素中,生命本身总是最重要也最应该尊重的一个。如果面对一个即将孕育成形的生命,计生政策的刚性还不能出现一点松动,计生部门还不能放下一点威严,那计生部门的工作和形象,就实在离“生育”本来具备的希望、温情、人伦太远了一点。

  如何在维护计划生育的严肃性的同时,尊重每一个已经或即将来到这个世界的生命,始终是一对没有处理好的矛盾。譬如,以惩罚“非法生育”的孩子,来惩罚“非法生育”行为的方式,在很多地方长期存在。那些从落生之日起就“非法”存在的孩子,往往因为落不上户口而不能求学、不能工作,甚至因为没有身份证而不能自由地出行。或许在刚性的行政思维下,非法生育行为必须受到惩罚,但当惩罚的强力落到孩子身上时,实际受到伤害的却是弱小的生命和脆弱的心灵,进而惩罚和伤害的是社会,是人心。

  具体到这件事上,当地计生部门先核发又收回“生育证”的那点政策变化,实在是细小到近乎荒诞。而罗某某夫妇没有任何错处,他们不仅应该生下他们的孩子,而且不该受到任何惩罚。

  (原标题:不能用生命为行政工作的失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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