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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台风天贴罚单无异于趁火打劫

A-A+2013年10月9日10:20京华时报评论

  把特殊时刻与平常时期“一视同仁”,看似要显示法的公正,却有悖于法治理念与法治精神,而变成一种趁火打劫式的法治方式。

  在温州,遭遇台风来袭的私家车主,又遭遇执法部门的铁面无情。据称,该市不少市民把车从车库移到人行道,试图避开低洼地带,结果被贴罚单。车主问:“台风天的违停罚单能免吗?”而行政执法部门的回答是,不会因为台风而暂停处罚。

  台风属不可抗力,为避免损失而作出的应急反应,反倒给执法部门提供了执罚机会。难道车主的损失注定要不可避免吗?显然,这与执法者的执法思路有关。思路对了,心齐气顺。思路错了,百姓就只能遭殃。

  台风来袭当然不是什么平常时期,因而也就不能用平常时期的执法思维以应之。同时,法律也决不能是冷冰冰的东西,它的理念也是旨在保护公正与秩序。面对台风来袭的特殊时刻,法律本身还应当作出积极反应,以更好地彰显这一理念,减少人们的损失。相反,把特殊时刻与平常时期“一视同仁”,看似要显示法的公正,却有悖于法治理念与法治精神,而变成一种趁火打劫式的法治方式。

  这样的执法思路很危险。因为它直接带给百姓的一个心理暗影就是,执法部门是在以罚谋利,没有与百姓站在一起,没有与百姓排忧解难,没有与百姓共患难。这样的部门,是很难获得百姓的信任与信赖的。事实上,在北京、武汉、杭州等地,暴雨天气罚单作废。这清晰地表明,法律本非无情物,它的实质是在与人为善,给人以体谅。这样的执法,反倒能赢得人们对法律的尊敬与遵守。

  耐人寻味的是,温州当地执法部门对其行为作出的解释。称每次台风过境,停在人行道上的车辆往往比停在地下车库内的受损更严重,还会给执法部门抢险工作造成诸多不便,“树木被风刮倒后,我们前往现场处置的抢险车辆也会受阻”。

  这是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出的理由,却也从一个侧面揭示出执法部门的某种不作

  为。如果台风来袭之前,执法部门将此类情况告知公众,友善提醒,给出一个合理的办法和建议,比如“应把车停放在空旷的广场等开阔处”,则民众的应急反应必定会既不妨碍抢险又不会带来损失,又怎么会把车往人行道上一停了之?

  在这个意义上,因妨碍抢险等,不是贴罚单的理由;执法不是执罚,不能用简单的罚来代替周到的管理。执法部门如果不改变执法思路和方式,继续其简单粗暴的惯性思维,将不会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将成为“离心机”,导致民众离心离德。相关报道见今天A16、A17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那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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