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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垄断这顶帽子不是谁都能戴的

A-A+2013年9月13日11:00南方都市报评论

辩方分别为国内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副总裁李正茂。辩方分别为国内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副总裁李正茂。

  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进入第二天,迎来了开幕以来最受热议的话题——移动和微信谁才是垄断?经济学家张维迎表示,中移动就是垄断;而中国移动副总裁李正茂称,中移动不是垄断,微信才是!    

  中移动不仅是垄断还是行政垄断,这是个毫无争议的事实。中国的电信运营商牌照受限,是典型的政府及其授权组织动用行政权力对市场准入进行干预而形成的行政垄断。至于李先生以“国内三大运营商的竞争非常激烈”作为非垄断的理由,移动、联通、电信三分天下的情况,正符合“只有少数厂商供给该行业全部或大部分产品”的寡头垄断定义。当然,李先生也有一句话是说对了的,移动的市场份额高不能说明垄断,不过,利用市场支配地位获取垄断利润就是判断垄断的另一个重要标准。中移动已成为全球第一大移动运营商,不过通信费高也是世界公认。最能说明移动通过市场支配地位享受垄断利润的,是移动本身的“一国两制”,在通讯市场自由准入的香港,移动推出了68港元享受1600分钟通话、1万条短信以及无限上网流量等服务的套餐。

  稍微关注下新闻的人,有理由怀疑李先生的话是针对此前移动与微信的过节而言。过去几个月,微信是否收费是个大热点,电信运营商以微信挤占了传统的短信、语音业务严重影响运营商原有收入为由要对微信收费,而微信则坚称绝不会对用户收费。其实微信属于OTT应用(Over the Top),即互联网企业越过运营商利用其网络发展自己的业务。对于OTT提供商是否应该分摊电信运营商网络成本的问题,是个世界性难题,不过普遍的理由是从成本出发的“对OTT引起的流量爆炸收取的流量费无法弥补支出”,像移动这样“谁影响了我赚钱就要向谁收费”的理由原本就是一种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思维。

  至于微信是否垄断,有人认为是技术垄断,但必须是通过关键技术拥有权达到生产此类产品的垄断权,而微信的成功显然不是源于技术革新。张维迎说微信源于“创新”,这个说法有点瑕疵,的确微信这种类型的OTT服务是创新,但地球人都知道企鹅家该不是原发性创新,微信也是在照搬国外大热的通讯应用WhatsApp基础上的“改良性创新”,连LOGO都有九成相似。就像国外用Twitter、Facebook,国内用微博、人人网一样,微信也是一个道理。即使用李先生的占全部市场份额才算垄断的标准来看,微信也够不上,还有易信和米聊呢。

  垄断这顶帽子不是谁都能戴的,微信能不能戴上都不能和移动比,在行政垄断破除之前,移动这顶帽子是怎么也摘不下来了。

  (原标题:[短评]垄断这顶帽子不是谁都能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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