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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唐慧案,用公正判例呵护法治信仰

A-A+2013年7月16日11:01海外网评论

  15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唐慧胜诉。法院判决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64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唐慧要求书面赔礼道歉的请求法院没有支持。

  唐慧胜诉了!正义虽然迟到,但终究没有缺席。这一次,唐慧没有掩面而泣,而是多了些许释然与欣慰,她觉得判决“还算公正”,并希望“回归到正常生活”。但愿唐慧一家忘记苦难,搁置悲戚,能够找寻到心灵的安静与从容。

  唐慧虽然胜诉,但这是一次艰难的胜诉,从被劳教到一审,再到如今的二审,唐慧经历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的煎熬,她的挣扎与伤痛,她的坚韧与执着,让人心疼之余,多了一份敬意。唐慧等到了正义,但正义仍不够圆满,最主要的原因有两点:获得的赔偿与精神损害抚慰金过于寒碜,且没有得到永州劳教委的书面道歉。

  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64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合在一起才区区两千多元。当然,唐慧被劳教9天,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唐慧获得的赔偿金只能是1641元,但劳教对唐慧及其家人造成的精神重创,岂是1000元的抚慰金所能纾解的?唐慧对赔偿金和抚慰金并未有太多奢望,但是,她不奢望不等于她不该得到更多的抚慰金。

  有钱维稳、没钱赔偿,这是权力错位导致的怪现象。日前有媒体披露,这些年,当地相关部门光稳控唐慧的经费,估计耗资已过80万。这些钱要是花在唐慧身上,对唐慧及其家人也许是一种抚慰吧?宁愿花费大把纳税人的钱用于维稳,也不对唐慧有更多的呵护和补偿,足以看出权力的异化与冷漠。

  再说,给唐慧一个书面道歉,能有多难?永州劳教委既然败诉了,为何吝啬于一纸书面道歉?书面道歉,也许只是一种程序,并不意味着它一定含有诚意和忏悔,但是连书面道歉都不肯,则让人感到永州劳教委依然充满着傲慢与偏见。

  唐慧胜诉了,这是一个人的胜利。如果劳教制度不改革乃至废除,也许仍有无数个悲苦的“唐慧”。众所周知,我国的劳教制度发端于1957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公安机关不经法院审判便可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对公民实行最高期限达四年的劳动教养。实际上,劳教制度早已不合时代潮流,在一些地方,劳教甚至成了打击报复公民的工具。基于此,改革乃至废除劳教制度,乃众望所归,大势所趋。

  值得欣慰的是,今年年初,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确定了2013年工作思路,将推进劳教制度改革等四项改革确定为2013年工作重点。劳教制度何时改革、如何改革,尚需拭目以待。不怕慢、就怕站,呵护公众对法治的信仰,让每个公民感受到司法正义,离不开每一起的公正判例,更离不开制度不断革新。惟愿权力被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惟愿公民时时沐浴到比太阳还要光辉的公平正义。

  (王石川,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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