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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常回家看看”或引发法律与现实PK

A-A+2013年7月2日13:59联合早报评论

  中新网7月2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2日刊载投稿文章指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无疑是法律的一大进步,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更体现了法律对老人的权益保障,但是现实的困难很可能让这一愿景成为期盼,能否实现还得看法律的执行是否到位,看企业、看用人单位是否配合,看整个社会大环境是否改变。

  文章摘编如下: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 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该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 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同时,地方各级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此外,该法还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无疑是法律的一大进步,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更体现了法律对老人的权益保障,把赡养老人由道德层面上升到了法律层面。也就意味着,如果子女不回家赡养老人,将会违法,其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们不可否认,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将会遭遇法律与现实的极大碰撞。

  在中国,“常回家看看”其实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声,“合家团员”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希望,谁人不希望与父母住在一起?谁不希望时刻能赡养老人。“常回家看看”即使不写入法律,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会想到自己的父母,都会尽一切力量去赡养老人。

  但现实情况如何呢?很多年轻人都在外面工作,他们为了生计在劳命奔波,过着艰辛的生活。常回家看看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

  “常回家看看”是每一个老人和年轻人共同的心声,如果老人和孩子们不受经济之累,如果有足够多的经济实力,常回家看看不是问题。但对于大多于工薪阶层而言,常回家看看只能是期盼,能否实现还得看法律的执行是否到位,看企业、看用人单位是否配合,看整个社会大环境是否改变。否则,常法家看看就是入了法律,也将难以有效实施。(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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