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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不常回家违法 社会保障才是强大基石

A-A+2013年7月1日12:32钱江晚报评论

  7月1日起,争论已久的所谓“不常回家看看将犯法”付诸实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过,从媒体的调查可以看出,“孝一孝”的勒令,让很多公众只能“笑一笑”。

  孝顺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在漫长的几千年文明史上都是国家意志的一部分。到了五四,随着新文化运动风起云涌,孝道才成为各路人马重点攻击的对象。父父子子因为对应君君臣臣,成为专制体制批判的一部分。如今,历史风云已过,去伪存真、重拾传统美德已经成为各界共识。

  “笑一笑”的百姓并非不孝顺。其中不乏远在他乡的农民工,如果依法回家,那么全年的收入估计捐给铁老大都不够。也有大城市中的蚁族和白领,蜗居难求、生活困窘,只能长叹有心无力。也有“4 2 1”家庭,一对夫妻负担4个老人和1个孩子,照顾周全也非易事,很多老人还需要常看看儿女,给儿女搭把手。法律的良好愿望遇到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也只能一笑了之。

  当然,现实生活中也不缺对老人冷暴力的子女。对待他们需要法律亮剑。但是为何在采访中法官也只能“笑一笑”呢?譬如有法官说,每月回家看望父母几次算正常?低于几次就违法?要是这个规定不下来,这个法条无法执行。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常回家看看更是难上加难的法律难题。

  “孝一孝”何以沦为“笑一笑”?其中有无奈,更多的是辛酸。子欲养而亲不待,是许多国人心中最深的痛。譬如法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可是又有多少农民工能够享受这一法定的权利?如果不能常回家看看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是否先要追究用人单位不依法给予员工常回家看看的机会的责任?解决“孝一孝”,不妨先解决权利受损的“跳楼秀”。

  最根本的是,传统的“孝一孝”往往对应的是“养儿防老”,现代社会,社会保障体系才是“孝一孝”的强大基石。如果社会保障体系漏洞百出,单靠常回家看看就能让老人笑一笑,只是浪漫的想象。

  从无奈的“孝一孝”到真心的“笑一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现代社会,社会保障体系才是“孝一孝”的强大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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