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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容不下反对意见 听证就没价值

A-A+2013年5月23日16:44山东商报评论

  无论如何,不能因为自己一方的利益诉求遭到了别人的否定否决,就在听证会后动用暴力手段去骚扰和报复对方。如此一来,必然会有听证会代表迫于压力,担心遭到报复和伤害而不敢再投反对票。则听证会就会成为一言堂,就会沦为搞形式,走过场。

  要是这样,距离政府召开听证会的根本目的不是南辕北辙了?耗时费力召开听证会的价值和意义又何在?正如石家庄这几名听证会代表所说的,与他们现在所面临的居住安全相比,这种野蛮行径对听证会制度造成的伤害,无疑更加值得关注。

  这就引申出一个很严肃的话题,当前我国在《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等对“听证”作出了规定,但对于听证参加人的权益保护并无专门性、针对性的规定,而只能参照“诉讼程序中的证人、信访程序中的信访人以及劳动监察程序中的举报人”权利保护规定。这在保护力度和震慑力度上,无疑打折不小。既然听证制度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变得越来越常见,那么如何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完善对听证会参加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就应该被提上立法部门和政府的工作日程,以避免更多参加完听证会就得抱着菜刀睡觉的事情发生。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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