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记者 付玉婷
我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兑现奖励251.5万元
9个月“揪”出事故隐患等15549件
本报济南1月12日讯 日前,省应急厅接群众举报:菏泽一工贸企业存在砂光机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等多项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由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安排专人与举报人见面,经组织核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并立案处罚。群众举报的部分问题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直接予以大额奖励的具体情形规定,相关问题线索直接予以奖励30万元,反映的其他问题经查属实的也一并予以奖励,经省应急厅研究,决定向举报人合计落实奖励32.9万元。
“安全生产为大家,安全生产也靠大家”。在山东,通过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的调动作用,全社会安全生产监督合力正被有效凝聚起来。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情况媒体通报会上获悉,《奖励办法》实施9个月以来,全省各级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受理反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谎报瞒报事故举报达15549件,截至目前已向有功举报人兑现奖励251.5万元,是2020年全年的8倍。
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有助于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更及时的发现和制止。不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在实施中往往因存在举报查实率低、发放奖金额度小等问题,难以发挥作用。去年3月,为有效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奖励办法》,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等22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295项举报奖励具体情形,尤其是对人民群众在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时可能遭遇的向谁举报、怎么举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了解把握不准等难题作出完善,以真核查、真执法、真奖励、真兑现确保有奖举报“威力”的真正发挥。
15549件举报中,从类型看,事故隐患类举报9621件,占总受理量的62%;非法违法行为类举报4999件,占32%;事故类举报929件,占6%。仅应急管理部门就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消除事故隐患约3600处,非法违法行为320起。从举报问题看,消防隐患、危险化学品、工贸、特种设备、交通运输问题较为集中。对受理的举报线索,各级有关部门均已组织认真核实、跟进执法、跟踪督办、严厉查处,督促企业第一时间化解风险、消除隐患,严防风险隐患转化为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举报减少了监管盲区、提高了监察效率,对2021年山东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起到积极作用。”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主任郑晓辉介绍,针对《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发现的开展举报奖励工作不平衡、落实奖励占比不高等问题,我省将强化制度保障,拟以省政府规章形式起草发布《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同时协调推动将奖励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多渠道落实奖励资金发放,定期通报举报投诉案件办理、发放奖励等情况并接受监督。(大众日报记者 付玉婷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