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2月16日)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2021年12月15日19时,接宿州市埇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来东明县一例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马某的协查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东明县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等必要措施。截至目前,东明县已对该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马某及次密接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一、马某

  12月11日7:00乘坐客车(鲁RA4599)到达开封高铁站,13:30乘坐G1867列车,于14:00到达郑州东站,14:30到达郑州市骨科医院就诊,下午16:00前往郑大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就诊。12月12日9:00徒步到郑大第一附属医院就诊。12月13日14:20由郑州市乘坐发往东明县大巴车,于17:00到达三春集镇孔寨村,由妻子一人驾车将其接回,17:30到马头镇明大超市旁申通快递取件。12月14日10:30到鲍夫庄卫生室注射药物,11:30到解庄小学接女儿放学回家。12月15日9:00前往鲍夫庄卫生室看病,11:30到解庄小学接女儿放学。

  二、李某某

  系马某妻子,12月13日17:00自驾车到三春集镇孔寨村接其丈夫,18:00到达解庄家中,一家三口共进晚餐无外出。12月14日—15日每天8:00自驾车到小井镇瑞银超市上班,18:00下班自驾车独自一人回家,晚饭后无外出。

  三、马某某

  系马某女儿,12月13日晚与家人共进晚餐后无外出。12月14日—15日每天7:10到解庄小学上学。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同时段可能与上述人员有过近距离接触,请立即联系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东明县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旅经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时提前3天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报备,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东明县疫情防控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0-7211557

  东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530-6252017

  (总台记者 窦效磊 陈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