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参保人迎来一波政策利好

  来源:济南日报

  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王晓菲 通讯员 夏天)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期我市对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全市800多万名医保参保人就医将更加方便,就医负担进一步降低。

  本月起,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选择4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定点,每个医疗年度根据就诊顺序自动确认。此外,在普通门诊统筹专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诊专科疾病的,不受定点数量限制,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金按规定支付。纳入我市门诊慢特病管理的参保人,确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定后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可变更1次,参保人可以根据居住地址及病情变化等情况随时变更。

  同时,职工医保补缴基数降低了40%,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后,未达到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自2021年10月1日后选择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由省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降低为省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

  10月1日起,参保人需到外地就医治疗的,无需提供转诊转院手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与我市一致,到省外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异地长期备案的不降低)。居民医保参保人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统一执行我市省部三级医院标准(异地长期备案的除外)。

  在居民医保待遇方面,从病种到比例有了多项调整。今年7月31日起,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抗凝治疗等纳入了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自2022医疗年度起,参保居民住院起付线降低到与职工医保一致,省部三级医院由1200元降低到1000元,二级医院由700元降低到400元,社区医院由400元降低到200元,参保大学生住院起付线不变;一年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由降低20%调整为降低50%;省部三级医院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由45%提高到50%。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限额由400元提高到500元,参保大学生由500元提高到600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流产、引产和生育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医疗费采取定额包干支付标准:流产由150元提高至350元,引产和顺产由1100元提高至1350元,阴式手术产由1350元提高至1550元,剖宫产由2300元提高至2750元。

  此外,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的居民医保参保人,自2022年起也可根据居住地址及病情变化等情况,在一个医疗年度内随时变更1次门慢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