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潍坊高水平利用外资工作,近期潍坊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要求推动利用外资提质扩容,其中一项内容为,实施“外资优先”和“一把手工程”。充分认识利用外资在开放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在项目建设上优先使用外资。落实利用外资“一把手工程”,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利用外资第一责任人,每年梳理一批增资项目和重点招商项目,由主要负责人挂帅包靠组织专班推动。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2月21日。

  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一律取消

  扩大外商投资准入,进一步增强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规范性。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凡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一律取消。全面落实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举措,吸引国际知名金融机构、创投机构落户潍坊。支持在专用汽车、新能源汽车、商用车制造领域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拓展外商投资领域。引导、支持外商投资潍坊“十强”产业。支持外资企业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支持外资企业参与PPP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推出一批新基建、国企混改等优质资源,吸引外商投资合作,支持跨国公司在潍坊设立总部和功能性机构。

  推广复制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发挥潍坊国家农综区农业开放高地优势和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联动创新区作用,支持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科技研发、教育培训、服务贸易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大与青岛的对接融合,利用好青岛国际会客厅、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上合组织示范区等招商引资平台,借势宣传潍坊,扩大招商,引进投资。

  全市每年新增10个以上日韩投资项目

  除了扩大外商投资准入和投资领域,实施意见对于加快国际合作园区建设以及深化日韩合作两个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加快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方面,每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重点培育1个以上国际合作园区,达到市级国际合作园区标准的视情况给予政策扶持,达到省级国际合作园区标准的落实省财政5000万元奖补。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额超过1亿美元且居全市前3位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市级财政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总量排名前10位的省级以上开发区,积极申报省统筹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深化日韩合作方面,抢抓RCEP签署机遇,面向日本52家世界500强企业和韩国前30位大企业,谋划一批“补短板扩内需”重点合作项目。培育以中日韩产业博览会为龙头、各类专业展会论坛为支撑的投资贸易会展格局。加强市政府驻日本、韩国经贸代表处工作力量,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在日本、韩国设立经贸代表处或招商引资办事处,打造与日韩交流合作的新平台。加快潍城、坊子、诸城、寿光、安丘、高密等中日韩产业园建设,全市每年新增10个以上日韩投资项目。

  用好国际招商引资平台,每年引进外资项目100个以上

  推动高水平利用外资工作,更需要用好国际招商引资平台、打造招商活动国际品牌,在实施意见中,对这些方面也都有所提及。

  用好国际招商引资平台。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选择山东”云平台、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山东与世界500强连线、儒商大会等,提升潍坊知名度和竞争力。筹备组织好省、市系列招商引资活动,拓宽与港澳、日韩、欧美等地合作渠道,细化实化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每年引进外资项目100个以上。充分发挥“一带一路”沿线和重点国家、地区海外潍坊商会作用,成立海外潍坊商会联盟。

  打造招商活动国际品牌。组织好潍坊国际风筝会、寿光菜博会、鲁台会、中日韩产业博览会、昌乐宝石节、潍坊国际食品农产品博览会等招商活动。鼓励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招商机构引进符合潍坊产业发展导向的外资项目,支持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提升招商活动运作水平。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对接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中国总部开展招商。发挥潍坊龙头企业积极性,推动潍坊重点外资外贸企业开展以商招商活动。把优质要素作为利用外资杠杆,鼓励城市商业综合体、政府主导的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等利用外资,鼓励外国投资者将利润扩大再投资。探索推进外贸、外经、外资互促共进,支持外贸企业的贸易伙伴来潍坊投资,支持已赴境外投资的企业与境外合作伙伴返程投资。鼓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