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了解到省财政推动实施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承担省级以上财政事权支出责任,提前下达2021年公共文化领域资金108290万元,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丰富文化产品供给。

  拨付公共文化服务资金59596万元。主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群众提供电影放映、读书看报、送戏下乡等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基层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和实效性,丰富群众假期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广大群众欢度新春佳节。

  拨付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金18523万元。支持文化场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免费开放服务,发展数字文化、智慧文旅,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文化活动,提升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获得感和幸福感。

  拨付文化遗产保护资金30171万元。进一步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重点强化石窟寺、革命文物等优秀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利用春节假期开展冬季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做好转化利用“文章”,让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