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等发布“十四五”时期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举措,介绍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本次新闻发布会是山东省展望“十四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

  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李春雷,就“十四五”时期我省在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采取的举措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2020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城乡要素融合等20条政策措施。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出台《山东济青局部片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等政策文件。济青局部片区纳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面积居全国第二位。公布了首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10个片区和5个县(市、区)名单,目前,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已全面启动。“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围绕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锚定试验区创建目标。出台的《山东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确定了“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等11项改革试验任务”。

  《创建方案》明确试验区到2022年和2025年的创建目标,即:“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试验区内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消除,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明显提升,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试验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到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全面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较为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二、扎实推进试验区创建。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实施《山东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5年)》,确保规划成果质量,《规划》今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二是编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复我省济青局部片区的实施方案。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编制办法》,指导省级各试验区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确保试验改革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出台凸显山东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评价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动态监测评估机制,采用年度评价、奖惩并举、有进有退、动态监管的方式方法,督导和激励各试验区在试验改革上突破创新。四是强化宣传推广。定期总结成熟工作经验做法,充分释放试验区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创建“山东城乡融合发展典型经验品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举措。对于在“人、地、钱、技”等领域有突破性进展的典型经验,适时以地方性法规等方式固化改革成果,条件成熟时上升为全省性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

  三、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我省将以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一是推进城乡要素融合。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有序流动,形成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汇聚的良性循环。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强化财政保障和金融支持。“十四五”期间,持续深入与农发行等银行合作,提高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的贷款规模和力度。二是推进城乡服务融合。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健全乡村医疗卫生和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全民覆盖、普惠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是推进城乡设施融合。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护,加快推动城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城乡居民人居环境质量。出台《山东省城镇化地区设施向农村延伸导则》,加大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四是推进城乡经济融合。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打造具有特色的农业产业和特色小镇,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