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行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以来,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

  根据济宁市卫健委公布的具备机动车驾驶人健康体检医疗机构名单,经医疗机构申请,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审核相关资料后,授权以下体检医疗机构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健康体检业务。

  适用范围包括初次申请驾驶证、增加准驾车型,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驾驶证业务。另外,属于申请C5类驾驶证的,其身体条件证明仍适用原规定,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体检。

  (济宁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