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国桐 通讯员 翟伟
2月2日下午,济南市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视频部署会。市委宣传部副局级领导干部苏庆勋,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车金星,市禁放办主任、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韩磊出席会议。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市公安局禁放办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区县党委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南部山区管委会、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区县禁放办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有禁放任务的街(镇)分管负责同志,各区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和派出所所长在区县分会场参会。
会上,济南市禁放办主任、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韩磊同志首先通报了法规施行以来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分析了今年严峻复杂的工作形势,对禁放工作再接再厉、巩固提升提出要求;随后苏庆勋同志讲话,就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对全市2021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号召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坚决打赢禁放攻坚战、持久战;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车金星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从提高认识、组织部署、宣传引导、排查管控方面协同发力,确保措施落地落实、工作取得实效。会上,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电[2021]3号)。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部门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在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特别是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坚持疫情防控和禁放工作两手抓双落实,全面宣传引导、深入清查整治、严密源头堵控、严格执法查处,实现了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的“四零目标”。全市公安机关对违规燃放行为“零容忍”,坚决依法查处,全年共查处违规燃放案件29起、行政处罚35人,确保了全市禁放区域内未形成规模性违规燃放,未造成人员伤害,未引发火灾和公共安全事故。
2021年是《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实施的第四年,是巩固工作成效、形成常态化禁放机制的关键之年。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市春节期间倡导留济过年,外地在济过年人员比往年要成倍增加,网上谣传烟花爆竹开禁,使得禁放工作形势更加严峻。当前小年、春节等烟花爆竹燃放传统重要时段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法规权威,坚决遏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势头,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目标不变、力度加大、措施强化”的要求,健全“区县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参与”的常态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圆满打赢2021年度禁放攻坚战。
为此,济南市“禁放办”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不信、不传开禁谣言,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支持参与禁放工作,劝阻和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共同为泉城空气质量的改善、环境污染的削减做出贡献,携手维护济南全国文明城市形象,让“春节蓝”成为泉城市民的常驻福祉,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营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
禁放烟花共享蓝天,济南向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实施三年以来,全市市民朋友们积极响应、广泛参与,携手维护了“泉城蓝”,成为省城济南荣获文明城市“四连冠”的重要助力。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更是打响大气治理攻坚战、赓续文明持续进阶、守护擦亮文明金牌的新起点。2021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禁放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迅速行动起来,大家齐努力、全民总动员,全力实现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的“四零目标”。现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相关内容告知大家,请自觉遵守,模范执行。
一、本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
(二)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城区范围内的区域。具体区域由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三)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其他禁放区域。
二、上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八)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九)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十)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市民朋友们,泉城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市禁放办鼓励广大市民主动劝阻、积极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顶格处理,对举报有功人员将兑现奖励。举报电话:110。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济南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