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青岛新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49万且在未在改正期限内支付工资,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

  日前,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收到了田师傅等4名农民工投诉,称青岛市某医院项目拖欠其工资10万余元。人社部门立案后立即展开全面调查。经查,该项目已于2015年底完工,该项目劳务分包单位青岛新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共拖欠田师傅等24名农民工约49万余元工资,经多次沟通协调未果,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依法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但该单位在履行期限内未履行。

  由于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应当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标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将该单位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联合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30个部门对该单位及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该单位将面临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进出口监管、公共出行、大额消费、评优评先等30多项惩戒措施。

  临近春节,正是农民工工资案件多发、频发期,提醒广大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红线”不能踩,一旦查实仍拒不支付,“拉黑”的后果便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