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德州市“重点工作攻坚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春明介绍,截至2020年年底,德州市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这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新进展、新进步,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呈现出“稳中向好”态势。

  2020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改善49.5%,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较2015年改善39.1%,改善幅度列全省第2位;2020年全市PM2.5、PM10、SO2、NO2、O3浓度分别是49、91、12、28、179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7.5%、10.8%、7.69%、15.15%、10.0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28天,同比增加42天,空气优良比例62.3%,同比增加11.3个百分点。

  境内南运河、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5条主要河流断面21项全指标达到V类标准,优良水体比例提升20%,南运河水质已达到Ⅲ类水体。全市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稳定达标。年内连续7次月度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考核位于全省前列。

  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圆满完成,污染地块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国家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顺利完成。危固废管理持续规范,顺利通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

  全市4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8.7%、22.8%、10.8%、12.7%,高质量完成“十三五”减排任务,为“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