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宣布,2020年,青岛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340亿元,为918户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87.7亿元;组织税收收入(不含海关代征)1991亿元。增减之间实体经济“实打实”受益,活力激增。

  2020年,青岛市税务部门经受住前所未有的“大考”,税费收入预算任务圆满完成,全年组织各项税费收入(不含海关代征)1991亿元。其中,完成国内税收1708.68亿元,同比增长-3.1%,增幅高于全省国内税收平均增幅2.3个百分点;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219.68亿元;组织非税和其他收入62.64亿元。及时准确办理出口退(免)税 332.07亿元,为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伍舫表示,“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扎实稳妥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在推动税费收入质优量增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的关系,既把该收的依法依规收上来,又保障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数据统计,青岛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340亿元,为918户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87.7亿元。

  大力推行“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青岛市税务局在疫情发生后迅速发布“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清单,梳理明确可在网上办理的涉税缴费事项。同时,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充分发挥自助办税终端作用,加强导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今年以来,电子税务局申报2066.35万笔,网报率达99.57%。扩大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网上申请、邮寄配送”的覆盖面,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从2019年的50%提升到2020年的90%。不仅如此,“十三五”期间,青岛市税务局根据总局部署连续多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816服务举措,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

  2021年青岛税务系统要稳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建成并上线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逐步稳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优势,进一步提高数据服务大局的能力。同时,要继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推进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创新税费服务个性化措施,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此外,还要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治税格局。加强在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涉税违法行为等方面的社会化协同,推动与更多部门拓展涉税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