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梁莹莹 通信员 郭钰锟

  1月15日清晨6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山大队民警在莱山收费站开展晨查,一辆褐色小型面包车停靠在路边,驾驶员冲着收费站工作人员招手,工作人员来到车前与该车驾驶员交流了一会,车辆却迟迟未曾离去。民警上前检查,竟发现里面坐着一个“酒司机”。

  据介绍,民警上前查看情况,原来驾驶员停车是为了问路,民警上前与驾驶员进行沟通,发现该驾驶员说话大大方方,不过民警隐约从空气中捕捉到一丝淡淡的酒气,便询问驾驶员是否饮酒。

  该驾驶员立刻从副驾驶上拿出一包湿巾,笑嘻嘻地对民警说“警官,那可能是因为我刚用了酒精湿巾,不信您可以闻闻”,边说边将湿巾递到民警面前。民警确定驾驶员手中湿巾为酒精湿巾后,并未打消疑虑,遂将该车引导至安全区域准备进行进一步检查。

  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该驾驶员进行吹气检测,驾驶员却来来回回不配合检测,民警问:“昨晚是不是喝酒了?再不配合便带你去抽血。”见民警态度坚决,驾驶员只好乖乖配合。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0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民警为驾驶员开具限制措施时,驾驶员嘴中不停抱怨道:“为啥要问路,不问路啥事也没有。”民警听后发现驾驶员并没有因为自己隔夜酒导致酒驾感到后悔,懊恼的竟是自己不够侥幸没能逃过一劫,民警对驾驶员这种侥幸心理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