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济宁市召开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为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向更宽领域、更广范围、更高水平迈进,济宁市委市政府印发《济宁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21-2023)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以更大力度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全力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把济宁打造成全域化、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升级版”。

  根据《计划》,济宁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理念,按照“建机制、抓巩固、促提升”工作思路,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大幅提升,市民参与度、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城市文化特色更加凸显。

  《计划》指出,要以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基调,坚持服务大局的工作定位,坚持协同融合的工作取向,坚持创建惠民的工作目标,坚持文化引领的工作思维,坚持常态长效的工作思路,在思想道德建设、市民文明素质、城市建设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交通管理、城市社区管理、窗口行业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八大领域实现提升。

  为保障行动计划实施,济宁将完善组织领导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共建包保机制、宣传引导机制、督导检查机制、考评奖惩机制、资金投入机制,计划到2023年,50%以上的县(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或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行列,让“人人彬彬有礼、户户和和美美、处处干干净净”在孔孟大地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