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湖滨大道(原振华玻璃厂至老槐树)路段的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上增设了临时停车位,道路两侧安装了临时停车位的标志标牌,上面标明停车时间为“晚上7点至次日上午8点”,临时停车位内也标有允许停放的时间。据交警部门了解到,这是德城区新增设的第二处临时停车位。

  据交警部门了解到,临时停车位施划几天以来,很多市民通过民生警务平台向一大队民警反应,很多市民停靠车辆不看停车指示标志标牌,长时间停车严重影响了道路的安全通行,同时还有部门驾驶员被处罚后,竟然声称停车时没看到标志标牌。“你看这辆车,上面明明写着只能晚上7点到第二天8点,现在是下午4点”市民刘先生向民警反应到,随即民警对车牌号码为鲁NL0**的车辆做出了罚款100元的处罚,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车辆或者停车时要注意标志标牌,这是一个驾驶员驾驶车辆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2020年 7月27日,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新建路(新湖大街至湖滨路),设置了临时停车位,允许附近居民在晚上19点至次日早上7点、中午12点至14点于划定路段临时停车。该路段可为附近居民提供近105个临时停车位,以缓解该路段周边居民停车难问题。

  “新建路路段的临时停车位和湖滨大道路段的临时停车位的停车时间是不同的,前者中午和晚上都可以停车,而湖滨路路段的临时停车位只允许晚上停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铁骑中队民警常振鲁表示,停车时间的不同的原因是对不同路段实际的交通状况设置的,综合市民的出行、停车以及安全问题,对临时停车位的设置也不同。据交警部门了解到,在有临时停车位的路段,交警部门设置了多个醒目的标志标牌,临时停车位内标有允许停放的时间。

  在此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设置临时停车位是为市民提供临时停车服务,停车时注意临时停车的规定时间,以免超时停车影响交通安全而被罚。同时,一定要将车辆顺向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不要私自占用、涂改停车位,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处罚。